本文目录一览:
- 1、交通事故中农村户口和城镇户口赔偿标准有什么不同及法律依据
- 2、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农村和城镇
- 3、交通事故城镇人口死亡赔偿标准
- 4、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标准城市和农村的标准是什么,农村户口有没有区别
- 5、农村发生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是否和城市的处理方法一样?
- 6、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城市居民
交通事故中农村户口和城镇户口赔偿标准有什么不同及法律依据
认定标准是:以“居民”为认定标准。而并非简单的以户口本上标注的户口性质来简单的区分农村标准和城镇标准。
因交通事故受到伤害的当事人,属以下情形之一,可以按城镇标准赔偿。
1、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并在城镇务工、生活;
2、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不以农业收入为生活来源;
3、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年龄女在55周岁以上,男60周岁以上及未成年人;
4、在城镇经商一年以上;
5、户籍所在地基层组织系村民委员会,但本户已被征地;
6、户籍属于成都五区农村户口,未被征地;
7、外来务工的建筑工人,在一个或多个建筑工地连续务工超过一年;
8、虽然居住在农村,但就职于某单位超过一年,以非农业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农村和城镇
一、城镇居民标准
城镇居民标准,是指受害人是城镇居民的,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计算标准按照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计算。
1.城镇居民人均收入
城镇居民人均收入是计算受害的城镇居民的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的标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一个年度核算指标。它反映的是全国或一个地区城镇居民的平均收入水平。
2.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是计算城镇居民被扶养人生活费的标准。
二、农村居民标准
农村居民标准,是指受害人是农村居民的,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计算标准按照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按照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计算。
1.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是计算受害的农村居民的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的标准。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是一个年度核算指标,它反映的是全国或一个地区农村居民的平均收入水平。
2.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是计算农村居民被扶养费的标准。
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是指农村常住居民家庭用于日常生活的全部开支,是反映和研究农民家庭实际生活消费水平高低的重要指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城镇人口死亡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城镇人口 死亡赔偿标准 计算方法 以定型化赔偿模式来确定 死亡赔偿金 的赔偿标准和赔偿年限,具体为:就是一次性赔偿20年,死亡赔偿是固定的,受害人是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死亡赔偿金赔偿的对象是余命,但又不完全是余命,如果年龄太小,赔偿20年就完了,年龄大一点的就是年龄每增加一岁就减少一年。死亡赔偿金采纳了系“继承丧失说”,并非 精神抚慰金 ,其计算公式为: (1)城镇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60周岁以上的为(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2)60周岁以下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 (3)60周岁—75周岁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实际年龄-60)]。 (4)75周岁以上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年
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标准城市和农村的标准是什么,农村户口有没有区别
交通事故造成伤残赔多少,是需要结合具体的情况计算才能知道。 残疾赔偿金 =城镇或者农村可支配收入 x赔偿年限 x伤残系数,需要证明年龄(一般就是身份证),伤残等级。 交通事故的赔偿与交通部门出具的 事故认定书 中认定的责任、伤者的受伤情况以及伤者户口性质都有很大的关系。只要发生伤残或死亡的情形,农村户口和城镇户口的赔偿标准就会有所区别,城镇户口标准要高于农村户口。但农村户口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任意一个,也可以按照城镇户口来主张赔偿。 1、事故发生前在城市居住满一年,需要材料如下: (1)居委会及房东的证明 (2)辖区派出所证明 (3)暂住证或居住证 (4)房地产证 (5)其它 2、事故发生前一年在城市有稳定的收入,需要材料如下: (1)事故发生前连续满一年的社保证明 (2)有劳动合同及工资表(事故发生之前一年的) (3)纳税凭证 (4)事故发生前连续满一年且每月有固定收入的存折 (5)其它 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肯定是要赔偿的,至于要赔多少,与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中划分的要承担的责任比例(例外:机动车一方无责也可能会承担10%以内的赔偿责任),以及受损情况综合判断,最后可能会赔偿以下15个法定赔偿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 伙食补助费 、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住宿费、交通费、 被抚养人生活费 、 精神损失费 、其他财产损失费。 伤残等级鉴定 要根据具体的受伤部位、受伤程度、康复情况、功能障碍以及事后恢复可能性等因素来综合判断,且鉴定是由专业的鉴定机构来鉴定,而不是一般人能够直观评测的,所以伤残鉴定必须要注意两个关键环节:一是鉴定单位的选择,二是鉴定时机的把握。因为能评上级别和评不上级别,评上1级和评上10级,赔偿项目的金额差距是很大的,会有几万元甚至十几万元的差距。
农村发生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是否和城市的处理方法一样?
农村和城市发生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区别非常大的。好比沿海发达地区与边远山区相比,在交通事故中死亡赔偿可能相差百万。这似乎不可思议吧?如果农村户口在城镇工作,只要提供一年以上工资单,那么就必须按工作地标准执行。比如说某某在深圳打工,在家乡发生交通事故死亡,那么只要其家属提供工资单,必须按打工地标准执行。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无论是在城市还是在农村,肇事者或者是保险公司都应当给予受害者的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要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受害人死亡的,还要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也正是因为这种区别,现在很多时候发生交通事故时,双方都会因为户口是农村和城市发生争执,对于这种情况,有很多人提出取消城镇户口和农村的户口的区别,不过目前这一政策还没有完全实现。
但是在司法实践中,也不仅仅以农村户口还是城镇户口作为唯一的判决标准,而是通过当事人的住所地、经常居住地、主要收入来源等因素综合判断适用何种赔偿标准,尽最大可能实现兼顾被侵权人的损失填补和侵权人损失赔偿可能性两种价值。这就要求农村户口的我们,如果长期并没有在农村而是在城镇生活的,需要办理居住证或者暂住证来证明自己的真实生活信息,否则就算是了发生了交通事故,如果拿不出证据证明自己,法院也很难支持我们的。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城市居民
我把现在使用的标准给你如下: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人身损害赔偿 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具体标准如下: 1、 死亡赔偿金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农村居民举证证明已在城镇居住满一年以上的,以城镇居民论】,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3、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 赔偿义务人 只 赔偿受害人 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4、 精神损害抚慰金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 赔偿权利人 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 损害赔偿责任 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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